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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熊貓酒店事件,好多人問自殺之後,人壽有冇得真係賠足嗰筆1600萬元保額。
2. 其實成功索償有兩個條件,一個係自殺等候期(通常1至2年)是否已經過咗?過咗就通過咗第一關先。
3. 第二關係當事人投保時,有冇隱瞞嚴重精神病嘅病史或病癥;如果有披露過,基本上人壽拒保機會好高。
4. 如果冇披露病史,但又捱過咗不可抗辯條款(通常保單生效後兩年),係咪過咗海就神仙?保險公司不可抗辯前提係無蓄意詐騙。一張壽險保額去到幾百萬,3張加埋1600萬元,保險公司開file調查唔出奇。
5. 上述只係保險常識,未知悉實際情況,不宜猜測太多。但可以肯定嘅係,人命無價,尤其涉及無辜嘅小朋友,千萬、億萬都賠唔返。